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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16日
下午,武汉大学哲学学院、国学院博士生导师、武汉大学国学院院长郭齐勇教授应邀来我部作了一场题为“关于‘亲亲互隐’与‘大义灭亲’的思考”的专题讲座,我部和校内众多师生聆听了此次讲座。
郭齐勇
教授首先从“亲亲相隐”涉及的三文本(《论语·子路》篇第十八章、《孟子·尽心上》篇第三十五章、《孟子·万章上》篇第三章)出发阐述了“隐”的内涵。“隐”在先秦时期既指不公开宣扬,又含微谏的之义,但发展到汉代逐渐变为主动隐匿的趋势,成为法律制度的根据。这充分说明法理与人情应该是统一而非对立的,人情之实是立法的根据。其次,
郭
教授论述了西方思想史上的“亲亲相隐”的思想,澄清了柏拉图《游叙弗伦》篇苏格拉底是否支持子告父的问题。可以看出,在容隐的问题上,西方思想史和中国思想史、西方法律史和中国法律史,拥有许多共通性,儒家在天理、国法、人情之间的辩证综合具有普遍的意义。最后,
郭
教授援引现实案例阐明了儒家“大义灭亲”思想为何不能成为法律普遍之依据。
郭齐勇
教授是国家级教学名师
。
他的讲座内容看似古老,实具时代精神,既展现了高远的理论视野,又有丰富的现实关切,使在座师生受益匪浅。